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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1-15 【勞基法修正:質詢勞動部長】衛環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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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質詢重點:

1. 日前政委林萬億說這次勞基法的修法,是「迎頭趕上國際潮流」。但歐盟明文規定,勞工每週工時包含加班時數,最高是48小時;台灣包括加班時數,卻是高達72小時。還有哪些國家允許每周可以有這麼高的工時?

2. 目前勞檢沒什麼廠商「違反」工時與勞資會議相關規定的結果,是否真實反應勞工第一線現場實況?

3. 除了每週工時外,我也詢問勞動部長,這次勞基法修法後,年總工時及工資部分是否會增加?部長說,工資部分不一定會增加,但他也強調,年總工時一定「不會」因為這次修法而上升。是否真如部長所說?勞動部真的評估好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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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; 台灣大學、台北大學兼任教授; 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; 具我國律師、司法官、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; 曾任澄社社長、島國前進發起人。 第九屆立法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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